2010年11月29日 星期一

成真

這段時間,或者說開學以來,我做的最多的事,是放空。

嚴格說來是沒什麼資格的,沒遇上什麼人生難題,沒有解決不了的感情困擾,煩什麼呢?還偏就是這樣莫名其妙不知所以的茫然,真真讓人糾結萬分。

眼下的情況就像是,莫名其妙的被擺在一條路上往前跑,起步沒多久便開始疑心這般辛苦是為誰忙;當然還是可以閉上眼睛繼續狂奔,也許跑著跑著就跑出興味來也說不定,可偏我就是沒能為不明不白的事耗費精力的麻煩性格。坦白的講,這三年多來,我懷疑自己念了法律究竟是否違心的次數多到算不過來。我應付得過來這幾個破學分不假,我不排斥也是真的,但這不排斥和心之所向畢竟是兩碼子事,總不是看到不討厭的男人就可以嫁給他綁在一起一輩子,只可惜學歷比感情更沒退路貨物既出概不退換的。


在高中時候,我會很天真的想,根據普遍說法,多數人從事的行業和念的科系沒太大關係,說到底不過是需要一張大學學歷,畢業等同失業之後的路該是怎麼繞還是看造化,人生總是很多料不到的事。當時也許我忽略了某些被歸類為專業能力要求頗高的職業,譬如醫師律師會計師之流,相對也忽略了往這扇門裡擠是給自己下了什麼樣的暗示。

很多時候你想怎麼樣,也不是你一個人想想就好的。

我會懷疑有多少比例的人是打一開始就有目標才填進來的,卻幾乎不會去懷疑那背後出錢的金主們個個都巴不得我們在這圈子裡能混得風生水起。如果現在能大著膽子跟我家媽媽說出一句將來不想幹法律工作,一巴掌被拍死之餘大概也能少操點心了。本來我想嘛,選大學選科系這種事,其實不過就是半大的孩子做的決定,非得就這樣把往後幾十年的人生給定死了豈不荒唐;十九歲都還沒滿,想結個婚爹娘都會覺得孩子你還小別鬧了這可是人生大事,不過一紙契約反悔還可以離婚的人生大事都不夠格決定,偏偏就能替將來混口飯吃安生立命的另一件人生大事抉擇,怎麼想都於理不合。

其實在大學前,我打的主意就是弄到張還能入眼的文憑,然後打滾個幾年邊走邊瞧;說不定就發現了命中注定的天職,說不定會覺得就這樣到處打滾才過得舒服,無論怎樣都是好的。選法律系,在當時來說是個進可攻退可守不虧本的生意;念得有意思了,就算考個小公務員也餓不死,若不合意反正也不過就是張求職學歷,職場上的專業有多少是學校裡教出來的?


偏就沒想過會有如今這種騎虎難下的情況,好像從踏進校門開始,在別人眼中,你這人將來就是要吃這碗飯;於是不會有人問你將來想做什麼,而是擺出了選擇題法官檢察官律師多選一還沒有個選項叫以上皆非。本來嘛別人怎麼看也不是多大不了的事,不過掌握生殺大權的父母親大人那關就不是瀟灑的自行其是可以過的。

於是就發現,我好像,真的,也許可能大概,應該要在和法律沾上邊的工作裡轉兩圈才行了;更悲哀的發現,我對這些硬梆梆的東西,真的沒有不排斥到想要糾纏一輩子。


怎麼辦?


不能怎麼辦!就像最近很愛看的那啥同人的原劇裡我很喜歡的那啥角色為他做的那堆破事給過的一個很那啥的理由:開弓沒有回頭箭;就算一船都是賊,不會游泳難道我還能跳海嗎?

如今,我好像,也許可能大概,就只能閉著眼睛狂奔直到跑出興味-或是跑死-為止,幾乎不能算是選擇的選擇。這種對局勢的了解壓根沒有意義,繞到底還是個死胡同,除了做下去也不能如何,歸根究柢不過是說給自己聽的蠢話,好讓已經糾結得昏沉沉的自己找到丁點理由往前邁步,坐在原地畢竟是沒什麼觸發奇蹟的可能性。

反正騙自己常常比騙別人還容易。

我也許到了應該開始找點事做的時候了,應該想辦法讓自己過得像正常人。還真的沒有過不去的坎,至少我不信,差別就只在於需要耗上多少時間用上多少力度;曾經也以為有些難關會就這麼卡在那裡,現在想來其實支微末節得可笑。

騙得夠久了大概也會成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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