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16日 星期三

多一點空間

近來算是比較深刻感受到這個問題。


回台北整整一週,這個禮拜裡我和豬妹都無大事,除了出門吃飯看電影,就是窩在家看小說。窩在小小的兩人套房裡,醒了在同個屋子裡各自忙,餓了一塊兒出門找食物,大概就只睡覺時關了燈可以不用看見彼此吧。

我發現自己脾氣開始不受控制,容易動怒,特別不耐煩。想來即使是姊妹,相處不需如常人般小心仔細,這輩子也同住了有十五年,還是很難忍受像這樣分秒相對的過日子。


從前和賴小美同住,她在家時間少,週末我也有課,長假各自飛;半年多的時間裡,恐怕整天待在一起的次數不超過三。搬過來一學期,豬妹同樣是個晚回家的,我就算再宅,每天醒著和她見面的時間也算不上長。於是直到如今才知道,兩個人要親密相處,有多麼困難;或者說,於我有多麼困難。


小時候抬頭不見低頭見的日子已經忘得差不多了,搬家之後,在國中不知道幾年級時就吵著要自立門戶,把書桌搬進了空房間裡成為自己專屬的空間,再不用房間和書房都要和另一個人分享,那樣的日子,隱私太少。

其實大概也不是隱私的問題,在人不算少的家庭長大,不想別人知道的事要怎麼瞞,多少還是有些概念的。只是需要一點點的,獨處時間吧。雖然並不交談,雖然不干擾對方,可是屋子裡有另一個人的感覺仍然是這麼不同,即使豬妹大概是全世界和我最熟悉的人,還是難免有種,放鬆不下來的緊繃感;只是我承受力比較差,一週就宣告放棄,任由壞脾氣發洩出來(笑)


我一直認為,室友和朋友不同,個性如何無所謂,重點是待在一起時能感到自在,沒有人想每天回家還要提著一份心;從這個角度看,家人總是個比較好的選擇。有時候會想,是因為我們本來就不是個性很合的兩個人;可是仔細思考過,又覺得無論是誰,讓我這樣過日子大概都會發瘋。

所以我現在無比佩服能成天膩在一起的情侶,也更加堅信婚前一定要同居(笑)



同場加映今日甜點:D2惡魔蛋糕的核桃巧克力蛋糕。


究竟不愛核桃的我為什麼要買這個夾了滿滿核桃的蛋糕?XD


又,我吃他們家的經典巧克力和這顆,一次都不能超過1/4,否則就開始心跳加速;上次那顆經典巧克力我後來完全不敢碰,全部讓豬妹吃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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