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強把台南行的照片都給修好了,剩下命名歸檔.....對照片我向來有點小潔癖,甚至網路上搜括來的家眷們的照片也不例外,一定要一個蘿蔔一個坑照資料夾放好重新命名。不是每個家眷都這麼瞭如指掌,最熟的我家少爺,依年份不同一年一個資料夾是必須的,子資料夾還會有不同的活動巡演採訪等等,然後底下還會有子資料夾標明這是哪一場演唱會哪一次訪問.....幾張照片以上可以開資料夾有標準,個別照片只要我知道的,絕對是日期場地緣由標清楚,近萬張的照片都要這樣條理井然放好我才能安心,想想都覺得自己有病。
自己拍的無論是手機相機,必定經過修圖和命名步驟,其餘部分比照家眷們辦理XD 自己的照片又更簡單,日期地點至少都很清楚嘛,資料夾和個別照片都會把這兩項標上,因為我老是很杞人憂天的想萬一哪天照片被拉到資料夾以外的地方那我不就不知道這是什麼時間在哪拍的嗎.....(對不起我好像真的有病) 所以我的電腦打開,都是一層一層的資料夾,排個七八層路徑都不奇怪;外人大概會如同走入迷宮般暈頭轉向,老覺得我分類得很複雜,不過我想分類這檔事就是這樣,尤其是分給自己看的,最高境界就是別人都鬧不明白而你可以信手拈來五秒鐘找出需要的圖片音樂視訊文字檔;開玩笑我的NB就是為我服務的啊憑什麼要讓別人一目瞭然!風險是遇到腦子結構和我相近的人,生活就算完全赤裸裸的任人檢視了(雖然我相信這種結構不會這麼容易遇上)。
等等我扯太遠了其實這些都不是重點靠腰我有夠碎嘴的。其實是,剛剛邊整理圖片邊哀嚎,娘的寫個遊記比申論題還辛苦啊啊啊!!!(辛苦,但不痛苦,至少還有愛)然後我開始想要用怎樣的申論題題目作比喻看起來會比較嚇人比較累,諸如比較法學啊,法定生效要件啊,撤銷訴訟中判斷行政處分合法性之基準時與行政法院對行政函釋的審查權啊之類的,我承認我在翻裁判時報XDDDD
忍不住就想,念法律的人果然就是要懂得把話說得別人都聽不懂才顯得你很專業很厲害,動不動就放幾個專有名詞進去好讓大眾不敢私自解讀,壟斷而成一家之言....咳咳,黑特了,跳過。於是又想到(對不起我的思緒和嘴一樣碎屬於一秒鐘不胡思亂想就會死掉的體質)上周五去買電腦時的事,當時我們坐在北醫接駁車上,行經世貿附近,又看見年初就看到的抗議中共打壓法輪功的布條,詳細內容我忘記了不過我相信常在信義區出沒的人肯定看過,大致上就是什麼西班牙和阿根廷的法院都針對中共的XXX迫害法輪功成員一事以XXX罪起訴。好吧我再承認,就因為是阿根廷(現在加上個西班牙)我才注意到的沒錯。
當時我和同行的另一個死法律系的小小討論了一下,然後話題又延伸到剛才說的法律人多愛用些專有名詞顯得自己很專業;如果是四年前高中階段的我,反應會是"這關阿根廷屁事啊?",現今在法律系待了三年後,一轉頭我問出的話是"西班牙針對這件事有管轄權嗎?"悲劇了,難怪人家說你在法律系念到大三之後就沒人想跟你聊天了.....
插一句,我最討厭法律系某些老師和學生,在解釋問題時習慣用專有名詞解釋專有名詞,大概可以顯示自己懂很多吧不過常常結果有兩種:一,根本沒人聽得懂,我以為解釋就是要讓人聽懂的不是賣弄自己詞彙量的;二,他本人對這些個專有名詞根本沒有懂得很透徹只是了解皮毛就亂用,唬唬同學唬唬非法律系唬唬學生還可以,在懂得更多的人看來就變成胡說八道簡直不知所云,丟臉。噢還有第三種情況,就是他本人也許也不大了解就用專有名詞堆疊成一串句子讓你聽不懂也無從問起於是他就算解答完畢又不丟自己面子,別懷疑啊我還真的就遇過。
大概我們念英美法念多了對管轄權特別敏感畢竟被它荼毒了好幾年啊.....契約老師最愛問的問題就是,這個case為什麼跑到聯邦法院打啊,為什麼不在某州打而要去某州呢,美國法院為什麼可以受理這個案子呢..................blabla 再忍個一年我也許可以一輩子都不用碰這些東西了老實講你美國法制度怎樣老娘真的不是很關心(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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